日前,根据内江市纪委监委交办问题线索,指定威远县纪委监委对隆昌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王端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端方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送他人礼金,以赌博牟利;违反工作纪律,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端方身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漠,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隆昌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端方开除党籍处分;由隆昌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