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成都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成都广播电视大学原副校级干部陈海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海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给国家造成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陈海元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成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市纪委决定给予陈海元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